为实现我中心资金保值增值,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财库〔2017〕176号)及我中心关于资金存放的相关规定,我中心于近期启动了竞争性选择定期存款存放银行的评选工作。
本次评选主要从各家银行的经营状况、服务水平、利率水平三个维度开展,现评选工作已顺利完成。根据评审委员会评选建议及我中心办公会决议,确定入选银行为:
兴业银行
开户银行网点确定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本评选结果公示期: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0日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2025年12月8日